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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深度融合式发展

风起于秋萍之末。正如亚马逊的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就能诱发美国的龙卷风一样,“民参军”提速的伏笔早已埋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提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比于原来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提法“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特点规律”。习近平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指出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在2014年12月3日~4日召开的全军装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结合深化改革,加快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扎实推动国防科技和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军工体制改革,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的重要举措。预计在强军战略和深化改革的推动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国防工业深化改革总体方案也有望加快出台。

在此背景下,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民营企业,也被寄予了扮演激发活力的“鲶鱼”角色,来自各方的信息表明,未来我国有望在军品立项审批程序、审价办法、审查机制等方面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让民企发挥更大“鲶鱼效应”,进一步激活军工市场。

“军民深度融合式发展,有利于军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有利于打破军民二元结构,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中央军委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张又侠在出席军民融合高层论坛时指出。

因此,随着主管部门破除军民之间障碍的提速,越来越多的民企将参与到国防装备建设中来,对于军工企业而言,是否将会受到冲击?

从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到,当前“民参军”企业供应的产品集中在产品设备类、研究技术类和材料器材类三大类,民企获得总体的项目还非常少,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民企对军工企业核心业务的冲击有限。但是,对于军工企业内部的一些配套项目,尤其是“为了释放多余的生产力,提高效能创造收入”的军转民项目而言,将带来更为明显的冲击。

正如张又侠指出:“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军工企业的主体地位,又要毫不动摇地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可以肯定的是,大门一旦打开,就不会再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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