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五华辖区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
根据云应疫指发〔2020〕6 号,《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区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节后复工的,各门店必须制定:1.本门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方案,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3.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4.员工健康情况每日一报。开业前统一报我局邮箱,我局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批复开业。请全区各中介经纪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联系方式:
邮箱号:1191725095@qq.com
电话:65199236
附件1.《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五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云应疫指发〔2020〕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