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政府和部门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要求,五华区城管综执局决定对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3份文件进行废止,现通告如下:
一、废止《五华区关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建设绿色五华的实施办法》(五城绿建字〔2008〕1号)。
二、废止《昆明市五华区城乡绿化建设指导原则》(五城绿建字〔2008〕2号)。
三、废止《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的五年规划》(五城管字〔2007〕129号)。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