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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街道办事处转发《禁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预警公告》

为预防因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饮食习惯,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昆明市五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严禁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预警公告如下: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附子,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有中毒乃至有生命危害。

二、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有毒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工有草乌、附子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谨防中毒事件发生。

四、若食用草乌、附子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投诉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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