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方案显示,这批试点地区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方案提出,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据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