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管理,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高新区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及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基层“哨点”作用,不断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管控力度。
严格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对“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的询问、登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查看登记是否按省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省药监局的要求使用“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微信小程序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详实信息登记,严格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进店人员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扫码、口罩佩戴情况、无法扫码人员登记及门店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
检查药店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情况及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情况。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门店店员每周核酸检测。二是对近7天有省外旅居史或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要增加1次抗原检测,无异常后方可销售有关药品,并提醒其就近检测核酸,人员信息重点标记后上报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下一步,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将继续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护工作及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实名登记情况开展持续检查,确保购药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的操作性强,尽全力减少疫情外溢风险,确保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