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伊始,五华区检察院作为全市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试点单位,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规范本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并参照规定由第一检察部于本日首次实施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五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立及副检察长郑纲全程参与试行细则制定,并对本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检查指导。
随着一张张录音录像光碟刻录完毕,本次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工作顺利完成,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直言在镜头下检察官对自己的法理解释、量刑计算及与辩护人的交流都使自己更愿意信服,愿意真诚悔过,认罪认罚;
辩护人万律师表示录音录像工作既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认罪认罚真实有效,又能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完善监督流程,使认罪认罚具结体现辩护意愿,值得大力推广。
结合本次同步录音录像实践及试行规定,我们作出以下总结:
一、以创新为径,构建全栈高效的工作模式。本院创新性的对检察官主持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根据案件情况实行检察官办案组值班或值班检察官制度,对案件依案情分流,提高流程质效;创立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流程,以申请表形式审批,同时由法警大队参加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保障办案安全,由技术部门负责录制及技术支持;对录音录像文件的使用、归档、保存、调用作出全栈规定,为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流程监控提供信息支持。
二、以规范为基,完善同录工作配套机制。以试行规则为基础,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及同步录音录像的具体工作,检察技术部门协助完成录制、刻盘、文件保管工作;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对设备统一购买,财务保障;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阅卷工作提供保障;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档案管理负责拟定具体的资料保管要求及妥善保管刑事检察部门移交材料。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保障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配套规范。
三、以质效为本,有效提高认罪认罚工作能力。负责认罪认罚及听取意见工作的值班检察官及承办检察官要做到仪表整洁、举止严肃端庄、用语文明规范;以减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案件及因认罪认罚不合理而由法院调整量刑的案件为目标,注重认罪认罚办案质量,提高认罪认罚工作能力,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使检察官在未来习惯镜头下的办案,用镜头记录公正,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更好完善检察履职监督方式以及履职能力。
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透明度、公信力及规范化水平,保障认罪认罚具结真实有效性,助推辩护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更积极作用的有力创举。是检察机关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的一种表现,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