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 COVID-19 核酸检测”及“新冠中和抗体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最高限价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项目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总费用 (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 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混检)”最高限价标准为不超过10元/人次。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采用咽拭子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采取单人、5混1或10混1的方式采样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阳性,需立即报告采购方,进行复检。取样、运输、检测等环节须严格把关,按照标准采样流程进行采样,不得为了任何理由而减少必要的工作流程,不得将样本随意交给不具备准运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保证结果及时、客观、准确。
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最大日检测量4000例以上。
3.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提供每天24小时上门采样、登记、送检、出具报告、反馈结果等全部服务。
4.成交供应商须在取样后6-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5.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检测时间、检测人数、检测地点等内容完成核酸检测服务。如果中标(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要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三)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经卫健委批准,注册地点在本市,可进行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③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
④临床基因扩增技术验收证书;
⑤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室间质评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中午12点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彩城11栋2层)
联系电话:13888838830
联系人:宋老师
递交方式:请携带项目报价函(格式不限)和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到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中心将综合报价单位资质、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上发布。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