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因业务工作紧急需要,拟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
二、项目名称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紧急采购项目。
三、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概况
(一)消毒效果评价:定期对隔离酒店消毒后的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二)控制价(含税):
序号
项目类别
检测内容
检测频次
采样时间
单价
1
物体表面(自然菌)
地面、墙面、桌面、便器、门把手、按钮、电源开关、扶手、水龙头、电器及遥控器、茶具、水杯、洗脸盆、马桶、床等
7天/次
每种物品不少于2个样本,分别于消毒前消毒后采样
30元/件
2
空气(自然菌)
卧室、卫生间
消毒前和消毒后
100元/间
3
指示菌
地面、墙面、桌面、便器、门把手、按钮、电源开关、扶手、水龙头、电器及遥控器、茶具、水杯、洗脸盆、马桶、床等
终末消毒后
70元/件
(注:超过控制价其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五、质量标准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昆明市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消毒工作评价机制(试行)》,按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消毒工作评价机制(试行)》开展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公共卫生检测、环境检测或评价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从事相关服务至少1年。
(三)供应商须信誉良好,在截止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日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信息企业名单。
(四)开展评价及检测的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良好的专业背景,企业具备评价及检测相关设备和人员防护物资储备。
(五)供应商应具有1次以上已完成或长期的类似消毒效果评价业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和挂靠。
七、投标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一)报名材料
为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区卫生健康局拟对上述服务事项进行采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意向提供以上服务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五华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报名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二)投标材料
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投标材料:
1.项目报价表
须对照评价及检测要求,对范围、项目、单价等进行报价。
2.投标人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CNAS证书、CMA 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履约本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人员及设备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信誉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经办人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内容格式不限)
八、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 月16日下午17:00,以提交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下午17:00,以提交文件时间为准。
地点:五华区卫生健康局(人民中路66号3号楼303室)
联系电话:0871-63638729 联系人:刘翔
附件:1.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紧急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2.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紧急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紧急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三方机构开展隔离酒店消毒效果评价服务紧急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