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讼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本次通报,云南省共入选4例,其中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检察办案组承办的“五华区赵某某等1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评选为优秀案件。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五华区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与行政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联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形成合力,加强土地违法行为监督,重拳出击严惩土地违法行为。
接下来,五华区院将认真总结本次优秀案件的经验,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个案监督促类案问题解决,持续加大土地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推动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非诉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确保依法依规用地,保护国有土地资源不受非法侵犯,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