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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关于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按照《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做好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昆工信通〔2021〕134号)要求及评选推荐相关规定和程序,经五华区民营办(五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初审,并经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华区工商联、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联批,现对五华区第九届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拟推荐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五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

电话:五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企业服务科 63629196

附件: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拟推荐对象汇总表(第二批)

五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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