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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村二组、李子坪村民小组、头村二组、头村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详见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1.241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8.0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木、杂灌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拟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龙庆社区二村二组、李子坪村民小组、头村二组、头村一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足额补偿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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