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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询价公告

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参与(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龙泉路办公区401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需求:对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食品食材配送进行采购,其中,所需供应和配送的食品食材分别为:各类调味品、禽蛋、肉类、蔬菜、水果、牛奶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的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0年8月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的,提供书面说明的复印件。②提供2020年8月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的复印件;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2020年8月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昆财采〔2020〕5号)文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分标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

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报价×(1-10%)。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注:本项目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中属于“批发业”行业,供应商需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对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实进行承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 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交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报价×(1-10%)。

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

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报价×(1-10%)。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0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办公区401办公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即: 折。

注:(1)供应商的折扣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如7.5折;8.5折;(2)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折扣报价,一旦成交,所报折扣将不因供应量、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打完折后的食品食材价格应包含食品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收等全部费用。

2.折扣上限:本次询价的折扣上限为9.9折,供应商所报的折扣不得高于此上限,否则按否决报价进行处理。

3. 计价方式:按成交后的折扣进行计价,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的成交折扣不因供应量、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4.结算方式:结算时,(1)食品食材结算单价=同期同类食品食材销售单价×成交折扣(例:成交报折扣为9.8折,则,食品食材结算单价=同期同类食品食材销售单价×98%);(2)同期结算价格=食品食材结算单价×采购人同期实际接收的食品食材量。

5.食品食材的价格按昆明锦江麦德龙超市及昆明篆新农贸市场同期同类销售价,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折扣;最终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每月调整确认形成综合报价,经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确定后的综合报价作为食品食材最终结算价格,此价格执行1个月。

6.交货地点:五华区森林草原消防队食堂。

7.供货周期:1年。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质量要求: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成交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推荐方式

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相等时,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的规定,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若供应商都没有或都有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时,以询价小组成员投票,得票高低顺序推荐候选人。

六、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提交响应文件的,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文件须统一密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

联系方式:0871-63626101

附件一:

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备注

1

询价报价

(1)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

(2)供应商的折扣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

供货周期


3

质量标准


4

说 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按以上要求完整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完整或有空缺,则询价报价不予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监狱企业证明

注: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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