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看守所迁建项目配套工程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五华看守所迁建项目配套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五华看守所迁建项目配套工程塔基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上会、中会、前会、太平哨居民小组和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老花铺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详见五华看守所迁建项目配套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0.097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9.7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油杉、栎类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五华看守所迁建项目配套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拟使用林地属于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上会、中会、前会、太平哨小组和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老花铺居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足额补偿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