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协同开展工作。2021年8月25日,在昆明高新区和经开区两区主要领导及多家药品企业代表的见证下,两区共同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合作备忘录”战略合作协议。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深化药品管理制度,充分鼓励创新,保障药品供应,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有效探索,对药品管理制度创新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协议的签订,对于破解目前我国对国产药品实行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合一的管理模式,仅允许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这样的“捆绑”模式有着积极的意义。
高新区与经开区签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合作备忘录”战略合作协议,能有效推进两区企业协同联动,充分运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更好地推进我区对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双方合作具体内容包括: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以外的药品,通过两区药品企业间的协同联动,充分运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寻找合作契机,鼓励药品创新、鼓励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积极创制新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促进专业分工,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提升药品质量。
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区以建立创新联动发展为战略目标,通过药品企业的协同联动,实现政企协同合作,强化区域政企协同创新合作系统集成,构建区域联动药品行业发展新格局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协议签订后,能建立高质量发展创新联动合作新关系,形成制度新供给,注入发展新动能,协同助力昆明高新区、经开区药品行业高质量共同发展。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