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通知要求,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行为,高新区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方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31日,检查比例不小于30%。
一是重点检查远程审方服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远程审方数据是否按规定上传省局监管平台等情况。
二是对备案购买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业务的零售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执业药师在线审方及远程药事服务备案件》,是否配备至少1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是否履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是否真实运用远程审方系统,是否熟悉系统操作,处方审核记录是否可查。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第一监管人的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上报或核减经营范围;情节严重者,收回远程药事服务件或备案件。
远程审方系统的远程复诊、中药审方、西药审方、慢病管理、共享处方、特殊管理药品六大功能模块。通过后台,监管部门可查询辖区内任意门店任意时段内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开方、审方过程的视频支持回放。监管后台的设置可有效避免医患纠纷,杜绝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又能实现医保控费。
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方专项检查行动,旨在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水平,解决药品零售企业迅速发展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之间的现实矛盾等难题,为保障公众的安全用药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