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网手机版

首页 > 科技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申领个人账户和丧葬抚恤待遇有关问题的告知

五华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市社保局的相关通知和要求,我局就在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申领个人账户和丧葬抚恤待遇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请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签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陈承诺制承诺书》(见附件1),此承诺书原则上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若2011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单位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原已申领个人账户但未申领丧葬抚恤待遇的,须经单位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协商承诺支付对象。(见附件2)

三、其他提供的材料包括: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储蓄卡(折)复印件1份。

四、若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意支付给单位,请单位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和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2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科学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科学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分类导航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biz@minimouse.com.cn

版权所有 中国科学网www.minimouse.com.cn

{"error":401,"message":"site error"}http://www.minimouse.com.cn/plan/2021/0307/87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