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新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2月7日发布了《高新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 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共5章14条。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按照职能要求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实行分类归口管理,由财政统筹,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三是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下一步,管委会将继续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引导相关单位充分利用政府手段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改进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效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合规风控能力,保障债券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更好地服务高新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