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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审核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2010]282号)的相关要求,准予以下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有效期

0001014000137

云南筑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0.11.26-2025.11.25

0001014000138

昆明市五华区岐黄职业培训学校

2020.11.26-2025.11.25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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