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一起民事监督和解案件进行法律文书公开送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立、人民监督员代表、第三检察部干警等参加活动。
2014年6月,罗某某让许某某帮助自己向银行偿还欠款,2015年4月,罗某某将自己交付给许某某用于偿还银行欠款的人民币1000元私自占有为由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请求由许某某退还所占有的款项,并偿还利息、误工费及其他经济损失。法院驳回罗某某的起诉,罗某某不服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罗某某遂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昆明市五华区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本案虽然诉讼标的额不大,但历时长达5年,申请人罗某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虽然存在欠缺,但其诉讼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真实性。被申请人许某某代还信用卡,收取手续费违反法律规定。权衡双方当事人上述情况,判断本案有促成和解的可能性。承办人向检察长汇报了案件,随后检察长参与了案件的办理,分别对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息诉工作,经过多次调解,被申请人许某某愿意和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涉案争议款项1600元。
在公开送达活动中,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理情况,人民监督员就本案发表监督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本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化解工作,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对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具有积极的意义。朱立检察长亲手将法律文书和被申请人履行款项送达给申请人罗某某。朱立检察长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本案的办理,是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举措,是检察机关在人民监督员参与下进行法律文书公开送达的有益尝试,民事检察要切实担负起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六稳六保的职责。罗某某十分感激地对检察长说,这个案子钱虽然不多,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感谢检察官为我主持了公道,也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劝告、疏导,这个事情过了五年,我终于放下了。
本案标的虽小,但当事人却打了长达5年的官司。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长直接参与,重视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息诉的作用,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标的有大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精诚所至,坚冰可破,一个好的结果有效消除当事人多年积怨,化解社会戾气,降低信访风险。邀请人民监察员参与到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并释法说理,彰显司法公开、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