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昆建路社区居委会依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五政办通〔2016〕7号文件,关于五华区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区综合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工作的要求,在区疾控中心和办事处综治办具体指导下,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管理,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因监管不到位导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害自身和社会的行为,昆建路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精神病患者李瑛、聂丽两户家庭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及时签订监护人监管责任书,前期工作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