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工作实际,从创新调解机制、提升服务意识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巧用“加减乘除”工作法,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开辟新领域、提供新思路,着力打造五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阳光品牌,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巧用“加法” 夯实工作基础
党建引领做加法
优化保障方式
结合“五华人社党群服务直通车”书记抓党建项目,线上以“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分析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合法合规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线下开展“五进”活动,对法律政策展开宣讲,重点分析企业用工成本及法律风险,增强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发展打上一剂风险防范“预防针”。
仲裁员队伍做加法
确保服务专业高效
新增4名书记员,新聘4名政治和专业素质精良的律师担任兼职仲裁员。在全市率先探索实行仲裁员、书记员“一对一”搭档模式,进行案件全程包保。提高对仲裁员参加业务培训的要求,除了明确新仲裁员应参加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员守则》《管理办法》和办案规范和裁决制作标准方面的培训外,还增加要求新仲裁员进行跟庭及看展模拟庭审。同时,坚持周五业务例会制度,仲裁员针对典型疑难案件、棘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和多角度入手查清案件事实交流经验。
调解组织做加法
构建多元化工作机制
在辖区24家人力资源企业及家乐福等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在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圆通西路社区等企业集中区域成立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区教体局、区餐饮协会等用工密集行业成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企业矛盾化解、基层组织内控的多渠道、开放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格局。
善用“减法” 提高工作效能
“程序流程”上做减法
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只需现场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按规定要求的材料,其他材料可通过邮寄或邮箱形式提交件。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的,当场出具调解书;对需要将调解协议置换的由过去的5天调整到3天。
“源头化解”上做减法
积极发挥调解优势,大力引导争议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在立案前解决争议,不进入仲裁程序,极大缩短当事人的维权时间及成本。当事人愿意案前调解的,当场填写调解意向书,仲裁委出具调解建议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调解室。由工作人员直接联系矛盾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减少双方见面次数,降低矛盾激化风险。对于调解成功的纠纷,双方只需碰面一次。对于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则不进行见面,争议直接移交仲裁委,当即进入仲裁程序,当事人无需第二次到仲裁委申请。
近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案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涉及金鼎科技园系列劳动纠纷,共为5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2020年一季度,通过案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劳动纠纷26起,共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福利权益89万元。
精用“乘法”激发服务合力
仲裁有礼
文明办案
通过持续开展“使用文明用语说好每一句话、态度和蔼接听好每一个电话、热情耐心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踏踏实实做好每一天工作”的“五好”服务新模式,切实形成“仲裁有礼、文明办案”的工作氛围。对当事人不会写仲裁申请书的,由当事人口述仲裁请求和实事,接待人员填写表格式仲裁申请书后,交当事人确认签字,对当事人不清楚被申请人主体资格信息的,由接待人员在网上查询打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探索“线上+线下
案前调解”模式
通过研发“劳动纠纷求助”小程序,探索“线上+线下案前调解”模式。整合劳动关系协调员、律师等社会力量组成“兼职调解员库”,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案前调解工作。访问者可以通过平台自助查询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是否被侵权的自主判断,并可以自助在线申请调解,平台会自动分配到“兼职调解员库”的调解员,调解员收到信息后对案件进行初审、受理、调解、结案,当事人可及时查询到与自己有关的案件实时处理情况及办理进度。
仲裁文书坐上“专递快车”
仲裁文书坐上“专递快车”。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合作,开展“邮政专递送达”业务,研究制定《关于以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文书实施细则》,确保仲裁文书送达合法、规范、准确、及时。
活用“除法” 减轻维权诉累
劳动仲裁案前调解,能直接将劳动纠纷案件分流,简易的劳动纠纷在立案前解决,从源头减少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对提高仲裁效能带来积极作用。案前调解与仲裁程序相比,中间环节少、诉讼周期短,挽回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快,权益救济更便捷。通过案前调解处理劳动纠纷,平均用时不超过10个工作日,而普通劳动争议案件从申请到结案按规定为45个日,最长不超过60日。案前调解大大提高争议处理效率,赢得争议双方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大协商协调处理争议力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扎实维护我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