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云南民族中学医务室停业的批复
五卫复〔2020〕7号
云南民族中学: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云南民族中学医务室停业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登记号为:PDY60270-453010211D4001的云南民族中学医务室停业半年,停业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区卫生健康局暂时收回,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