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就拟对昆明奥拉克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案(案号:五卫医告【2020】011号)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昆明奥拉克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案由:昆明奥拉克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五华奥拉克医疗美容诊所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0年3月23日下午1点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地址:昆明市龙翔街91-110号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七楼708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0年3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0年3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五、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二)对于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昆的人员,抵昆后配合社区和卫健部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认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参加或旁听听证会。
(三)听证会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联 系 人:陈宇宁 刘翔
联系电话:0871-63610090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