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辖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 “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地”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五华区人社局切实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抓好抓实,疫情期间,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领基本条件
(一)一般企业申报
1.申报条件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稳岗返还: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2019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符合相关规定;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5)无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返还标准
符合条件企业可申领稳岗返还资金为企业和个人部分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办理时间地点
原则上即时起至3月20日以前,前往企业参保所在地五华区所属街道或社区申请办理(详见附件6)。(一般企业大部分已接到区人社局电话、短信通知,若错过3月20日的时间,仍可办理)
4、所需资料
①填写《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附件1)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公章);
②《昆明市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汇总表》(附件2,仅提交电子版);
③《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导入模板》(附件3,仅提交电子版);
④缴费凭证及营业执照(携带复印件及手机拍照均可备查)。
上述所需三项申报材料附件从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材料下载中进行下载。详情咨询可致电:0871-63588146 0871-63588129
(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且恢复有望企业申报
1.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无重大安全事故;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欠费;
(3)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
(4)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
2.返还标准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乘以上年度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
3.办理时间地点
暂时性困难企业2020年4月1日后(或按照省市通知的时间)到五华区就业服务局三楼失业保险科(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17号)申请办理。
4、所需资料
①填写《云南省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附件7)及利润表等材料
②《昆明市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
③《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导入模板》(仅提交电子版);
所需申报材料附件从昆明五华人社公众号“办事指南”材料下载中进行下载。详情咨询可致电:0871-63588146 0871-63588129
二稳岗返还补贴支出范围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在后续跟进的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支出补贴不合规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企业享受相关惠民政策,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退回。
三温馨提示
1.网络申报的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系统”即将开通,请各企业经办人员及时开通“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企业账户,届时将精简办事流程,以便快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业务。
2.社保养老、工伤保险减免不需要企业提供任何资料,社保局会自动退款到各企业的银号账户。
附件(请到“办事指南”“材料下载”下载附件)
1、《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昆明市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
3、《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导入模板》;(仅提交电子版)
4、稳岗返还申报填表说明;
5、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6、五华区稳岗返还业务申报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7、《云南省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