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法官林昆,通过网上开庭审理了两起合同纠纷案。两个案件都由原告云南某电梯销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昆明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标的金额分别为142140元和46508元。
庭前,林昆法官团队的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电话对原、被告当事人进行网络连接指导。9时30分,庭审开始,法庭核对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云审判”开始。
原告云南某电梯销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昆明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签订了《电/扶梯产品安装合同》两份,合同总价分别为13.8万元和35万元,约定由原告给被告提供电梯安装服务。后因被告其自身原因停工,被告于2016年1月13日通知原告撤场,电梯未能经主管部门验收,而被告也未能结清两份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剩余款项。因此,原告某电梯销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将被告昆明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至五华法院。
证据确凿,事实理由充分。经法庭调解,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46508元,一案撤诉;另一标的142140元的案子,原、被告双方约定协商和解,并出具调解协议书,约定按指定期限支付原告标的款项。数年纠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面前一笔勾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家法院倡议网上立案、网上审理,以确保大家的身体健康安全。同时,法院更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一点理解,多一点诚信,多一点责任;少一些争吵,少一些欺骗,少一些逃避;希望纠纷和案件越来越少,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