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20年第一批(五华区)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20年第一批(五华区)。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渣场、生产生活区、进场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区西翥街道龙庆社区二村一组、头村一组、头村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详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20年第一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面积为17.228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376.6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桃、板栗、核桃、油杉、香椿、梨、栎类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20年第一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龙庆社区二村一组、头村一组、头村二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省、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已由五华区滇引办按照《关于印发滇中引水工程(五华段)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政办通〔2018〕66号)文件要求补偿到位。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65336772。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