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期间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告知书
各经营户:
在当前全国人民团结一致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之际,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五华区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经营户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坚决做到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及家人的病毒防护工作,做到不因自身的输入、输出而传播疫情,以康健的身体为保供稳价、稳定市场作出贡献。
二、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产品质量,制假售假。严格按照政府发布的通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囤货居奇、虚假宣传以及散布涨价等不实信息,不得发布非药械冒充药械的广告、涉及治疗或预防冠状病毒的广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三、禁止活禽交易、宰杀,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做好疫情监测。经营户需定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疫情管控期间,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告示牌,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管控,凡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及关联食品;餐饮供餐实行分餐制,不得进行集中就餐;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不得上岗,应及时就诊。
五、各经营户履行好对节后返岗、回流员工的健康检查,及时排查疫情风险,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六、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为保障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健康,打好疫情阻击战,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群众反映属实的经营者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产品质量、价格、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0871-65398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