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昆明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20年1月,是《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颁布实施后第一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值此特殊时刻,1月19日上午,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普洱市人民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协办,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民族村、昆明诺仕达集团承办的“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主题活动在云南民族村团结广场举办。
出席活动的有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四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杨皕,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禄,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荣,以及云南省和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干部职工代表;云南省民族学会25个世居少数民族研究学会和昆明市各民族代表近千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宣读国家民委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并代表国家民委向昆明市进行了授牌,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永禄代表昆明市接牌。授牌仪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各民族干部、群众代表续写了民族团结誓词碑,全场响起了阵阵掌声,热烈的气氛将活动推向高潮!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观看了精彩纷呈的少数民族文艺表演。
此次活动,旨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嘱托,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旨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云南民族工作取得的光辉成就,进一步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旨在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不断作出新贡献!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云南省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云南民族村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挖掘、传承、展示、弘扬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为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作出将云南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