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范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现就加强当前火灾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及时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材、药剂不足的要及时补充。
二、及时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电气燃气检测和油烟管道清洗。
三、及时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一次清理,确保畅通。
四、坚决杜绝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坚决防止超员营业。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夜间营业的场所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六、及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安全替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七、及时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一次拉动演练。
八、设有消防控制室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制度。
九、安排节日期间领导带班、消防巡查值班及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控制室)值班。重点单位要将节日值班安排(含三类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查。
凡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