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体系
加大对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和服务技能提升,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和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学历水平提升行动,推进社工逐步向专业化转型。逐步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等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在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工作中的优先向社工倾斜机制。组建225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实现95个社区全覆盖,把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党务干部后备力量进行培养。
健全社区工作待遇正常增长体系
全面深化以“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管理”为重点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制度,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薪酬增长体系。在各街道成立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职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绩效考核职级档次,月均补贴提高700元,社区干部待遇最高达5600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社区工作者受聘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工作者,享受职业津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社区工作者,工作补贴上浮30%,保障社区工作者合法权益。
健全社区工作者工作软环境体系
抓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证明性盖章事项清单等,推动社区减负。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考核机制,取消社区考核“一票否决”事项。按照一岗多能理念,培养“全科化”社工,制定社区服务事项“一册通”,全面推行社区为民服务一窗式受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依托社区大党委、社区协商等工作机制,把驻区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统筹起来,实现共驻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推进“党建引领、四社联动、品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党组织“枢纽”服务作用,提高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