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变更)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变更)。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互通立交、隧道口。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昭宗社区依禄村居民小组、大村居民小组、小村第一居民小组、小村第二居民小组、河底村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2.765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353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桉树、其他阔、板栗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昭宗社区依禄村居民小组、大村居民小组、小村第一居民小组、小村第二居民小组、河底村居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五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变更)使用林地补偿费的承诺书》,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足额补偿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电话:65336772。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