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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住建局关于全面启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II级预警并持续加强今冬明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五华区住建局关于全面启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II级预警并持续加强今冬明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五华辖区各在建项目部:

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启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II级预警并持续加强今冬明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昆建通〔2019〕895号)、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昆气治办〔2019〕78号)、《空气质量预警的通知》(昆气治办〔2019〕83号)、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五气办通〔2019〕53号)文件内容要求,按照《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方案》,结合五华辖区在建工程实际,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避免2017年12月连续出现4天轻度污染的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今冬明春气候条件不利情况下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预警期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措施

(一)在市、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解除预警的通知前,严格按市政府《昆明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要求,除应急抢险工程、上级有时限要求的重点民生工程和按质量、安全要求无法停止的局部作业外,主城区所有建筑工程一律全面暂停施工。其中,无法暂停的局部作业,须按一事一报原则经我局备案。

(二)在预警期间,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面按预警要求加强覆盖防尘、洒水(喷淋)降尘措施,并按“停工不停整改措施的原则”,以预警暂停施工为契机,全面整改提升扬尘防治工作,确保《昆明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量化评分导则(试行)》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即便在预警解除后,扬尘防治措施不满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允许复工。

二、切实落实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

今冬明春气候条件极为不利,为有效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为“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在2020年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前,按以下要求加强工作:

(一)凡是有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造成扬尘污染的,我局按“四个最严”(最严的限时整改、最严的联动查处、最严的责令停工和复工检查、最严的行业处理和差别化监管)原则严查严处,严禁出现“宽、松、软”的情况。

并上报市级住建部门严查严处。

(二)凡出现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产生污染,被上级批评、媒体曝光、其他部门反映、市民投诉并查实和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发现的,我局按“四个最严”(最严的限时整改、最严的联动查处、最严的责令停工和复工检查、最严的行业处理和差别化监管)原则严查严处,严禁出现“宽、松、软”的情况,并上报市级住建部门严查严处。

三、工作要求

1、在雨季结束后的今冬明春“施工黄金期”加强管控,严禁出现因保指标、抢产值导致盲目赶工期、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情况。做好2020年春节停工期间的值守和扬尘防治措施保持工作。

2、积极响应空气质量预警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3、各项目按规定做好工地现场PM10监测、视频监控等扬尘信息化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现场PM10浓度超过60时,立即采取洒水降尘+喷雾降尘等综合降尘措施,12小时平均PM10浓度超过100时,必须停工整改、加强综合降尘措施;

4、加强台账资料管理,收集整理相关工作照片,并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照片上传到监督工作群。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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