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2月15日至3月28日对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五审报〔2019〕22号审计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到的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根据审计处理意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五华区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2011年经区编委同意,成立五华区委群众工作局,作为区委工作部门,与区信访局合署办公。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接访处信科、民情工作科、效能督查科、处突应急科),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现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1人。
区信访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8年度部门预算指标合计318.29万元,收到区财政局拨入经费318.29万元,经费支出323.71万元,超支5.42万元,运用上年结余5.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1.关于培训费超支10,623.50元问题。经核实,2018年财政下达培训费按照在职人员每人360元/年标准核拔,由于2018年我单位涉及人员调整、岗位调整等情况,故按要求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培训较多,故而产生培训费用超支从业务经费中支出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合理编制预算。各项支出均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2.关于公务用车专用存款户结余资金4,230.96元未上缴财政问题。经核实,该笔结余资金为2016年由区财政按人员编制数拨付我单位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自2016年11月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后,主要用于租用公务车辆等相关费用的支出。截止2018年年末银行存款余额为4,230.96元。接到审计建议后,我单位立即向区财政局反映情况,于2019年4月23日将该笔结余资金上缴区国库,原存放资金账户已作销户处理。
3.向有关部门申请弥补市体育馆分流点场地改造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经核实,该笔资金是由于2018年市局临时下达专项工作任务,在市级工作经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垫资在市体育馆设置接访分流点开展劝访工作产生相关费用而产生的资金缺口。现我局已于2019年4月10日向市信访局提交书面申请核拔相应工作经费。目前,该笔经费正在加紧落实中。
4.加强预算编制问题。2019年,我局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五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五财〔2018〕56号)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确定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本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
五华区信访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