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9号)、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五财〔2017〕35号)文件规定,五华区绿化处购买电动巡查车项目招标,竭诚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华区绿化处购买电动巡查车;
2.2项目编号:WHLHC[2019]-005;
2.3投资规模:140000.00元(拾肆万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招标内容:五华区绿化处购买电动巡查车(具体详见预算);
五华区绿化处购买电动巡查车项目预算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电动巡查车(8座)
辆
1
63000.00
63000.00
锂电
2
封闭式电动巡查车
辆
1
77000.00
77000.00
锂电
2.7供货期限:2019年11月22日前完成供货。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满足采购人要求,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审核;
3.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审核;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2019年11 月11日17时 00北京时间)工作日,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行政办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指挥中心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http://www.kmwh.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瓦仓庄52号
联系人:毛师、刘师
联系方式:0871-6362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