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
——五华区社保局严格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惠民政策
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继续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45%执行,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五华区社保局从2019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05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9%降低至16%,2019年5—10月,为五华区参保单位减负18742.41万元。严格执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2019年5—10月,为五华区参保单位减负1716.88万元,确实把中央省市降费减负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减轻了参保单位用工负担,降低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