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网手机版

首页 > 科技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13个区域入选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深圳、雄安等在列

来自中新网的消息显示,在24日举行的交通运输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已启动包括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等第一批13个区域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样板。

9月14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正式印发。在24日的交通运输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发布后,交通运输部采取了哪些进一步的落实行动?

对此,吴春耕表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发布后,交通运输部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召开视频会部署重点工作。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启动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尔自治区、深圳市等第一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样板。

二是推进交通强国专项领域高质量发展。细化实化《建设纲要》任务部署,发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各自优势,积极推进研究制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铁路篇、公路篇、水运篇、民航篇、邮政篇等篇章。

三是加快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钢要(2021-2050年)》的编制工作。将《建设纲要》明确的任务具体化、项目化,纳入规划体系,加快推进《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有序推进。

四是深化研究交通强国建设重大工程和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建设纲要》九大重点任务,聚焦交通强国建设的关键性、控制性工程,有序推进、有效实施若干交通强国建设重大工程,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核心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交通强国建设实施跟踪评估机制,研究建立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监测和督促指导,加强动态调整。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科学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科学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分类导航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biz@minimouse.com.cn

版权所有 中国科学网www.minimou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