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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19年第一批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19年第一批。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渣场、生产生活区、进场道路。

四、 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陡坡、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境内,介于东经102°35′01″~102°41′45″,北纬25°07′45″~25°11′03″之间。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详见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昆明市境内临时用地2019年第一批(五华区)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25.663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1671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圣诞树、柏木、栎类、核桃、樟、滇朴、滇油杉、桃、梨、花椒、清香木。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拟使用林地属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普吉一、二、三组;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第七、第八居民小组,陡坡社区陡坡居民小组,龙庆社区二村一组、二村三组、头村二组集体所有。属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普吉一、二、三组;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第七、第八居民小组,陡坡社区陡坡居民小组,龙庆社区二村一组、二村三组、头村二组集体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省、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已由五华区滇引办按照《关于印发滇中引水工程(五华段)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政办通〔2018〕66号)文件要求补偿到位。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0871-65336772。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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