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正式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大队积极响应上级工作要求,召开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通报部署会,118家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参加活动。
会上,大队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共检查重点单位70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罚款13.6万元,临时查封单位1家,责令“三停”单位1家。就该模式下暴露出的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一一列出:一是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台账制作不规范;二是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薄弱;三是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清除。
会议要求:一是2019年10月1日起,“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隐患自除,加大与大队沟通交流力度,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建设的重要事项;三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档案制作,确保工作有迹可循;四是对照责任分工,规范“户籍化”管理等15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优秀;五是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等法律法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契机,加大单位火灾隐患自纠自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单位自身静态火灾隐患清零;六是加强培训,控制室值班人员确保持证上岗,力争建设一支业务能力素质过硬的消防队伍;七是每年完成一次维保检测,确保系统正常。
(消防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