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9年9月25日评审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刘佳昊等5位同志具备初级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上网公布之日起算,遇节假日顺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71-65189551,邮编:650000,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21号莲花小区内五华区社会化管理中心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室)。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即由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认定手续。
公示人员名单如下:
单位名称
姓名
任职资格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刘佳昊
助教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江倩倩
助教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刘明哥
助教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夏睿梓
助教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赵荣庆
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