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8月11日发文表示,将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心目标,持续推进分类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督促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切实担负起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深入推进科技监管,建立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跟踪机制。持续探索新技术在具体监管业务中的应用研究,提升问题发现、识别、处置能力,推动监管经验与智能科技的深度融合,构建人力与科技融合的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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