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标杆、导向和引领作用,按照《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要求,拟开展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评选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五华英才(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历届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春城人才奖”“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两院院士、党委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不再参加评审。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重在实绩、突出贡献、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评选名额
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获奖人数为20名。其中,拟包括专业技术人才4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名、高技能人才2名、农村实用人才2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2名、社会工作人才2名、创新创业人才4名。
四、评选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精神,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与评选。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学、科研、技术发明或推广、医疗卫生、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其成果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
(二)经营管理人才
本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知名度较高,产品设计或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
(三)高技能人才
刻苦钻研技术,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在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工艺设计、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和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难题,在提升产品质量、将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农村实用人才
在农业技术开发、农产品加工、新品种培育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或引进工作中,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实体,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在传承和发扬我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有特殊技艺,其作品或成果有一定社会影响,产生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六)社会工作人才
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社会工作者。
(七)创新创业人才
在我区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较高科技研发水平和产业化发展能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八)其他各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推荐阶段(8月6日-8月11日)。在辖区范围内通过五华官方网站、昆明日报、五华先锋等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优”工作延伸到区域范围,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推荐按照由基层单位向主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或辖区街道办事处推荐,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初选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阶段(8月12日-8月18日)。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类,并由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对所属行业推荐、自荐人选上报材料、证件和资格进行初审。
(三)行业评审阶段(8月19日-8月25日)。由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才的特点,分类建立“差异化”的人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5-7名评审专家,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属行业推荐、自荐人选开展行业评审,并按照1:3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
(四)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8月26日-8月30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由7—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通过行业评审的候选人中,按照1:2比例,确定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建议人选,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20名候选人。
(五)公示阶段(9月1日-9月7日)。经过审定的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将通过媒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组织审批、命名和表彰阶段(初定于9月中旬)。经公示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
六、奖励办法
“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是一种荣誉称号,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荣誉证书。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一)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20000元。
(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参加相关的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本区组织的疗(休)养和健康体检及其它相关活动。
(五)优先推荐作为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
(六)特邀参加全区相关的重大社会活动。
(七)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相关评先创优活动。
“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在届内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着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经营管理能力。结合五华区中心工作, 每人每年完成一个科研课题或调研报告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扬务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产、学、研结合,努力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五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三)积极参加五华区各领域人才活动。充分发挥“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的群体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人才培训等活动。
(四)定期召开“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交流会,发挥其在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七、组织领导
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评选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委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成立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华区第七届“有突出贡献人才”(五华英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华山西路1号1602室,邮编:650021)。
八、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营造尊知重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三)推荐(自荐)起止日期为2019年8月1日-8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七届区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
附件2:第七届区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