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到11日,五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区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区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报告,随后又来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实地调查和座谈。
执法检查组认为,新修订的《条例》自2018年2月1日施行以来,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对《条例》贯彻的组织领导,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治理力度,规范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了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但也存在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民间信仰活动和自发形成的活动场所管理不到位、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有待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建议:
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重点要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宗教财产管理上做细做深做实。
三、加强宗教执法力量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与民政、公安、城管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
四、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五、在深学《条例》上下功夫。要大力宣传和解读《条例》,帮助社会尤其是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等,深刻领会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新《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