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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的公示

五华区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担保公司:

根据《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融资担保公司达标工作的通知》(云金监管【2019】26号)、《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金监管【2019】2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五华区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现将融资担保公司验收及换证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区属各融资担保公司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其《四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未同时达到《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附件1)规定的达标换证标准的,不予受理换证申请。

二、请确认参加此次达标换证工作的融资担保公司,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10月31日以前向五华区提出申请,凡未在2019年10月31日以前未提出达标验收换证申请的融资担保公司,视为主动放弃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资格。

三、不参加此次换证工作的担保公司需要填写不参与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的《确认函》(附件2),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公司法人签字、盖章的《确认函》交五华区财政局金融管理科(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05室)或发邮箱(whqjrb@163.com)。

四、确认参与换证工作的各公司请按照《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按照顺序进行整理,标注页码、编制目录(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一式三份(省、市、区各一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pdf格式)数据光盘一份,报送至五华区财政局金融管理科(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05室)。

五、对于要件不全或者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立即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区金融办在接收资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资料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告知企业。在区金融办出具《五华区融资担保公司达标换证受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完成实地核查。

(联系人及电话:贺瑗洁 0871-63632359,邮箱:whqjrb @163.com )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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