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上午,高新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5月份监督执法例会,大队全体监督干部,消防文员、协警和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执法风险总结分析;对五月执法质量自纠自查评查存在问题及业务能力考核成绩进行通报;介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深化重点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消函[2019]172号和《昆明高新区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工作示范建设推动方案》;介绍总队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细则;管理人代表、大队全体人员对大队推动方案和总队细则各抒己见,大队就单位提出的意见一一作了回应;大队全体人员定标准,定细则;大队领导总结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执法主体。大队监督执法干部负责消防法规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火灾调查,文员不可代替执法人员执法。二要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规范处理文件的填写、装订,材料的发放、送达、签收等步骤。三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根据法律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加有效地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四是重点单位要将达标创建融入到单位已有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奖惩制度中,认真贯彻大队工作要求同时力争工作创新,对于不作为单位,严肃处罚。
(消防大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