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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华街道办事处关于五华区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通知

一、事项名称

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

二、事项简述

审查上年度各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企业单位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情况。在此基础上,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审查重点还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农名工工资发放实名制情况。事业单位重点审查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是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办理材料

年审方式为网上年审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可选择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km.gov.cn),也可以扫描昆明劳动保障监察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上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年审信息系统”;

3.“年审信息系统”根据年审管辖范围自动将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年审数据传送至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五、办理方式

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六、办理时限

3月1日至6月30日。

七、结果送达

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十、办理机构及地点

五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正义路五华坊42号502办公室

十一、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871-63588929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拨打人社服务行风监督投诉电话0871-63588909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并致电反馈。

十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十四、其他

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颁布规定执行,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及时更新解读,未尽事宜由业务事项办理机构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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