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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变更登记公告

五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变更登记公告

(2019年第002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2014〕4号)有关规定,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等10家事业单位法人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附件:变更登记事业单位名单

中共五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变更公告第20190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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