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云政发〔2018〕16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昆政发〔2018〕39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拟聘请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技术单位承接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五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二、预算资金
经市场对比,初步预算服务费用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三、承接标准
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检验细则》等要求,完成五华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调查成果整合和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统一时点更新和成果汇总工作,并通过省、市级部门的质检,及监理单位、质检部门的审核。
四、目标要求
对五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含辖区内托管分局)约380平方千米的国土进行调查,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五华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五华区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五、其他
(一)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程序进行;
(二)其他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公示期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