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各类市场主体的重要凭证,是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直接体现。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将于3月1日起同步实施。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增加了二维码功能,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3月1日9时,五华区新版营业执照正式启用,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原版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本次修订整合了部分主体的申请书与提交材料规范,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删除一些因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还保留的相关文书、材料规范;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负担、增便利。随着昆明蜀投商贸有限公司等第一批新版营业执照的出炉,标志着各类市场主体新版营业执照在五华区正式正常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