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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新区保密办学习贯彻市委保密委昆保委发(〔2019〕1号)文件

2019年3月5日上午,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保密办)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近期市委保密委下发的文件。会上,保密办领导全文传达了昆保委发(〔2019〕1号)文件,并通过解析文件内容,举一反三,用泄密案例进行提醒、警示教育,带领大家学习贯彻。

保密办领导指出,随着近年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便携电子设备广泛使用,不仅存在通信内容被监听、存储信息被窃取、被远程控制成为窃听窃照工具等安全保密风险,而且存在泄露用户位置信息的风险,使用管理不当将严重威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便携电子设备使用保密管理的重要性,在便利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强化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是提高涉密人员对手机泄密危害性的认识,了解掌握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保密办再次要求不得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和文件,处理涉密工作内容,不得在微信工作群里发送敏感的信息,不得全文拍照或转发文件内容,对相关文件做到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

(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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